報名須知

常規課程
報名須知
1) 填寫報名表格前,請先確定所報讀的課程資料及要求
2) 手專所有課程以先到先得、付款作實方式安排,額滿即止
3) 除因人數不足或其他原因而取消課程外,所繳費用概不退還
4) 學費及學籍不得轉讓他人
5) 遺失上課證,須繳交行政費 100 元補領新的上課證

上課安排
1) 每次上課均需攜同上課證予當值職員蓋印作實
2) 手專有權在課堂上拍攝/錄影學員上課情況,並可用作宣傳/教材而不另通知
3) 如導師因事缺課,手專會安排另一導師代課而不另行通知
4) 上課期間請勿飲食

調堂安排
參閱最新課程時間表相關課程的開課及結束日期,自行安排調堂即可

付款方式
1) 以劃線支票(抬頭書「香港手語專業培訓中心」或「Professional Sign Language Training Centre」)或入數紙副本(匯豐銀行帳戶:582-336954-838)連同報名表格一併寄回手專,支票/入數紙背面請寫上聯絡人及課程編號
2) 把入數紙連同報名表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
3) 親身上門報名繳費

證書頒發
1) 學員須完成所報課程的全部堂數方可獲頒證書(如課程有提供證書)
2) 索取證書時須交還上課證予導師 / 當值職員

惡劣天氣安排
上課時間兩小時前,天文台仍發出黑色暴雨訊號,懸掛 8 號或以上風球,課程將停止舉行

個人資料收集說明
1) 報名表所填報的個人資料,將作以下用途:
a) 處理報讀課程的申請及登記事宜
b) 儲存學員的資料於手專資料庫
c) 處理考試事宜
d) 發放成績、頒發證書
e) 進行研究或統計
f) 其他相關用途

2) 申請人須提供足夠資料,否則手專有權拒絕處理申請

3) 根據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,申請人可:
a) 查閱手專是否持有申請人的個人資料;
b) 要求獲得申請人個人資料的複本;及
c) 要求手專改正有關申請人的個人資料。

4) 申請人必須以書面向手專提出查閱個人資料的要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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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及小組教授
報名須知
1) 填寫報名表格前,請先確定所選讀課程的級別及收費詳情
2) 如以郵寄/傳真/電郵繳交表格,毋須繳付費用,手專會在確認報名後,發出報名確認信,申請人最遲須於上課前三日繳付相關級別課程的首小時費用,否則手專有權取消是次申請
3) 費用一經繳付,概不退還
4) 學費及學籍不得轉讓他人

上課安排
1) 導師與學員雙方可自行議定上課日期、時間及地點,唯須給予合理時間以作安排
2) 導師有權在授課期間拍攝/錄影學員學習情況,並可予手專用作宣傳/教材而不另通知
3) 在雙方同意下,手專可臨時安排代課導師

付款方式
1) 以郵寄/傳真/電郵報名者:於收到報名確認信後,最遲於開課前三日以劃線支票(抬頭書「香港手語專業培訓中心」或「Professional Sign Language Training Centre」)或入數紙副本(匯豐銀行帳戶:582-336954-838)寄回手專,支票/入數紙背面請寫上聯絡人姓名、聯絡電郵及確認信編號
2) 上門繳費:於確認課程詳情後繳付首次上課的費用
3) 由第二堂開始,於上課當日將劃線支票(抬頭書「香港手語專業培訓中心」或「Professional Sign Language Training Centre」)交予導師,支票背面請寫上聯絡人姓名及聯絡電郵

證書頒發
個人及小組教授將不提供證書,學員如有需要,可自費參與手語評估以考取手語評估級別證明書

惡劣天氣安排
由導師與學員雙方於授課前兩小時視乎天氣情況自行安排

個人資料收集說明
1) 報名表所填報的個人資料,將作以下用途:
a) 處理報讀課程的申請及登記事宜
b) 儲存學員的資料於手專資料庫
c) 處理考試事宜
d) 發放成績、頒發證書
e) 進行研究或統計
f) 其他相關用途

2) 申請人須提供足夠資料,否則手專有權拒絕處理申請
3) 根據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,申請人可:
a) 查閱手專是否持有申請人的個人資料;
b) 要求獲得申請人個人資料的複本;及
c) 要求手專改正有關申請人的個人資料。
4) 申請人必須以書面向手專提出查閱個人資料的要求。

* 手專保留修訂和解釋課程細則的權利,如有需要,請以電郵/傳真 3020 9497 查詢